拖拉机侧翻致8名幼儿死伤案判决
发生在金城江区五圩境内的载石拖拉机侧翻、造成8名学前班幼儿死伤的交通肇事案,近日有了审理结果,司机覃然平被法院以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7年9月19日上午10时35分,被告人覃然平驾驶多功能拖拉机满载石头从金城江区五圩镇三境村驶往拉塘村,当行驶至国道210线2748KM+200M处时,遇到五圩镇中心小学10多名学前班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放学回家在公路右边行走。由于覃然平驾驶车辆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踩急刹车时措施不当,致使车辆甩尾后侧翻,车上石头散落砸对学生,造成2名学生当场死亡、1人受伤送医院医治无效死亡、4名学生受重伤、1人受轻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覃然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后,覃然平已赔偿死者丧葬费1.8万元。
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覃然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特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后,被告人能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何启平韦小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