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炭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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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突发大火母子双双身亡妈妈仅20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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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凌晨

广东江门开平市一商铺发生火灾

一对母子不幸在火场中遇难

母亲才20多岁

店铺一楼和二楼冒出了明火

大火不断喷涌蔓延

浓浓白烟翻滚着冒出

现场似乎还有爆炸声传出

在附近开早点店的居民报了警

这对母子虽被救出

但两人严重缺氧窒息

还是不幸身亡

据了解

该店铺主要经营烟酒批发

一楼是商铺,二楼三楼住人

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

事发时

女店主带着年幼的孩子睡在店内

熟睡中两人都没来得及跑出来

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中

今年以来

类似这样的店铺门面起火

造成群死群伤的惨剧已不止一次

尤其是一些“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自建房

集生活、经营、仓储多种功能

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

一小吃店突发火灾,母子3人死亡年1月7日晚,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开发区一家小吃店突发火灾。事发时店主在一楼,其妻子和两个孩子在二楼,大火将下楼的通道完全封死,用于逃生的窗户也被广告牌堵住,店主称多次试图营救妻儿,但火势太大,均已失败告终,妻子和两个孩子全部遇难。

临街商铺发生火灾,女店主不幸身亡年3月28日6时30分许,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一栋三层临街门面房发生火灾,一对夫妇被困在一楼店铺内,附近街坊见状纷纷上前救火,强行撬开卷闸门,将男店主救出,但因火势加大,无法再进入火场。在消防员将女店主救出时,其已无生命体征。

为什么这些场所火灾事故频发?近年来,“夹层住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小商铺、小作坊十分普遍,因消防意识淡薄,所带来的消防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导致了诸多无法挽回的火灾伤亡和损失。

消防部门提醒

01

生活经营要分开

统一规划的商铺门面内,不要设置人员住宿等场所;村居民自建房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的,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应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

02

疏散通道要畅通

商铺内不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逃生通道和逃生出口;在疏散逃生通道、外窗上设置卷帘门、铁栅栏、防盗网时,应预留可从内部开启的逃生口;人员生活、住宿的区域应当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03

用火用电要规范

用火用电要加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切实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在屋内为电动车充电,特别是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和插线板。

04

消防设施要完好

商铺内安装有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的,要经常检查测试,确保完整好用;商铺经营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要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消防设施维保;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的,应安装简易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常用消防器材,尽可能降低火灾风险。

紧急转发扩散不要让悲剧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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