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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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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为全面推进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工作方案》,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已掌握的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共家)全部列为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和快速筛查抽样点。

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安全的重要措施。

请各经营者积极配合我局依法开展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年第7号令),被抽查人拒绝抽样的,对被抽查农产品以不合格论处。请广大市民对发现的上述名单之外的合法的农产品经营场所向所在辖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我局确认之后将其列入抽样名单。

更多具体信息详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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